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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论文:加密货币课税探讨

2023-08-10

本文研究在制定和评估加密货币税收政策时涉及的核心问题,将相关的管理难题推至后续讨论。按照加密货币交易和生成的事件链(见图1),涉及所得税、增值税/销售税的问题以及纠正性税收等;各国在这些领域的做法多样,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总体处于不断变化中。

 

在处理这些税收设计问题时,除外部性外,目前通行的自然原则是中立性:对加密货币征税需与可比的传统金融工具相同。例如,对于矿工而言,似乎没有理由将来自费用和新代币产生的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区分对待,除非存在某种特定的(非)激励。然而,由于加密货币具有双重属性:既是投资资产,又是交换媒介,因此很难应用中立原则来处理加密货币问题。

 

A. 所得税

 

针对这两种功能,加密货币在所得税方面可以分为财产(如股票或债券)或(外国)货币。这种区分的影响取决于国内法规,但可能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许多国家对个人的外币资本收益享有免税待遇(Cnossen和Jacobs,2022年)。将其归类为财产可能会引发资本利得税,但有关损失、免税额和税率等关键细节在持有期间的变化将显得尤为重要。举例来说,在美国,将加密货币定性为财产意味着原则上需要申报所有交易的资本利得,如果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则适用低于普通所得税的税率;如果将其定性为货币,则应将利得作为普通收入征税,但仅对超过200美元的利得征税。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挑战,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需要计算每笔交易的收益或损失,对于小额用户来说可能会造成较大负担,也成为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障碍。

 

或许还存在第三种可能性。有人将持有加密货币与赌博进行类比,认为应以类似的方式对待,例如Panetta(2023年)的观点。这不仅会对所得税产生影响,还会涉及到增值税和销售税(购买被视为赌注),而这些税种在处理赌博方面存在复杂的做法。然而,这种类比是否适用尚不明确:在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HMRC)的调查中,大约有一半的受访者表示持有加密货币是出于娱乐目的,然而Hoopes等人(2022年)的研究发现,加密货币卖家在报告赌博收入方面与其他人非常相似。

 

在实际操作中,似乎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以征收所得税,并遵守相应的资本利得税规则。然而,这仍然为各种处理方法留下了空间。包括欧洲、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内的一些国家要么对金融资产的资本收益免税,要么在较短的持有期后免征收益税。葡萄牙曾试图将自己定位为加密货币友好国家,规定持有加密货币的收益免税,但目前仅适用于持有超过一年的情况;而萨尔瓦多则完全免税。

 

一个特例是印度。在那里,加密资产处于监管边缘,既不是非法的,也不完全合法。尽管如此,印度政府实施了专门的税收制度,对“虚拟数字资产”(VDA)交易征收30%的税,VDA包括加密货币、NFT和类似代币,以及政府可能指定的其他资产。与此同时,对于任何VDA的转让还征收1%的附加税。

 

B. 增值税和销售税

 

加密货币的使用不应在核心增值税和销售税结构上产生太大的原则性难题,因为这些税种通常将供应定义为不是以法定货币为目的,而是为了“对价”,这个术语的范围很广泛,足以覆盖加密资产。(然而,在实际应用时可能会遇到实际难题,其中一些难题将在后文中提到,如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准确核算交易时间造成巨大压力,欺诈范围以及跨境规则的纳入等)。为确保以法定货币购买加密货币本身无需缴纳增值税,一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日本和南非)明确规定了增值税豁免;在欧盟,法院于2015年裁定,增值税不应适用于这类交易。

 

对于矿工所收费用和新发行的加密货币的增值税处理也需要明确的政策立场。原则上,似乎没有理由(除非是故意制造(非)激励)不对其征收全额增值税,并允许相应的进项增值税抵扣权。尽管这被普遍认为是合理的做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增值税都免除了金融服务的费用。这可能会导致对商业用途的加密货币征税过高(因为矿工的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但对个人用途的征税较少。

 

C. 外部性

 

使用加密货币可能会产生几种类型的外部性,事实上这在许多国家呼唤更有效监管的背景下显现出来,有些国家(包括中国、埃及、玻利维亚和孟加拉国)甚至直接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或挖矿。除了通过常规监管措施来解决金融稳定、消费者保护和打击犯罪等外部性问题外,还可能存在与使用加密货币本身直接相关的其他外部性问题。

 

例如,前述与赌博的类比指出可能存在的自我控制问题,这可以为纠正性税收提供合理依据。广泛替代本国货币以实现“加密化”可能破坏宏观经济管理工具,显著降低货币政策或资本流动措施的有效性,可能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运作产生影响。针对这两个问题,通过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某种形式的税来进行纠正是合理的,类似于对传统金融工具征收的金融交易税(包括为减少过度价格波动),许多人也将这种税与加密货币联系起来。另一个可能性是,在实现更有效监管之前,通过税收制度阻止交易可能是一种(可能是非常)次优的权宜之计,以应对金融稳定风险并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投资者风险。印度征收1%的转让税可能确实是朝着这些目标迈出的具有开创性的一步。然而,无论加密货币交易税在理论上有何优点,并在潜在促进加密货币创新的未知益处方面存在多少争议,其实施也存在问题,原因与第5节中强调的类似:尽管在理论上对通过集中式国内交易所(和/或矿工)进行的交易实施全国性征税可能可行,但这可能只会将交易推向点对点形式或离岸交易。然而,类似的论点也可能支持在现有结构内采取不那么激进的措施,例如拒绝或限制资本利得税的损失抵扣。

 

然而,最有说服力的纠正性税收理由可能与环境有关。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例如比特币背后的机制)需要大量能源,因为它们依赖于通过大量猜测找到复杂数学问题的解决方案。相关的碳排放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例如,Hebous和Vernon(即将出版)估计,2021年比特币和以太坊的能源消耗超过了孟加拉国或比利时,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0.28%。

 

现在,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已相当广泛,一些加密货币被明确标榜为“绿色”货币,这也反映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然而,仅仅依靠自愿行动很难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按照一般观点,与采矿相关的碳排放外部性最好通过普遍的碳税来解决,这将自动内化高能耗的工作量证明验证机制的成本。然而,在没有碳税的情况下,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措施也是合理的。今年3月,拜登政府提议对矿工的能源消耗征收30%的税,但目前(至少目前为止)尚未区分考虑电力的碳强度。哈萨克斯坦(一个重要的采矿地)也于2023年开始征收类似的税,但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矿工降低了税率。如果没有这种额外税收,一种效率较低但仍然合理的措施可能是限制或取消对采矿活动中产生的能源成本的所得税减免,以及/或者在不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不对能源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